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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登記 » 繼承登記
商品編號 : 0000003
  • 稅務問題

最近有客人詢問代書關於遺囑信託的問題,原因是父母財產信託給子女時,被課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以及契稅。信託行為被課稅與否,視信託本身的規劃而有不同。以下是苗栗稅務局的見解。

(苗栗縣)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受託人移轉信託財產與指定受益人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移轉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指定之受益人時,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委託人原立自書遺囑後再訂立信託契約將該不動產信託移轉與受託人,則於委託人死亡時,該不動產係屬信託財產而非遺產。即使信託契約約定委託人死亡為信託關係消滅,且信託財產歸屬委託人自書遺囑指定繼承人,是類不動產於委託人死亡時並非屬其遺產亦非屬遺贈,仍屬信託財產。是故委託人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死亡,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移轉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指定受益人時,應依土地稅法第5條之2第2項及契稅條例第7條之1規定,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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